海南省出台新规扶持外贸企业
[世华财讯]海南出台新规定提出,支持外贸企业发展,其中资金支持比例不超70%,单个企业支持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据中新社援引海南经济报10月22日报道称,21日,海南省财政厅、省商务厅联合发出保持外贸稳定增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办法规定,企业和中介组织到新兴市场(含香港、澳门、台湾等地区)举办或参加展览以及举办贸易促销活动,符合办法规定的费用可给予适当支持。资金支持比例不超70%,特殊情况经省政府批准,可全额补助。
据介绍,受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影响,海南省上半年进出口总额42.3亿美元,同比下降9.2%,比全国对外贸易下降幅度低14.3%。
为改变这种状况,促进海南省外经贸业务发展,中央和地方财政专门安排资金,支持海南省企业开拓新兴市场、建设境外营销网络、促进出口结构调整等外经贸业务。
根据办法规定,专项资金将支持海南省有条件、有实力并已开展相关工作的出口企业建设和完善境外营销及售后服务网络,开展商标注册、专利申请、质量认证、品牌培育活动。
据了解,办法对企业
(437)(0)评论此篇文章其它评论发起话题相关资讯财讯论坛请输入验证码(0)在境外建立售后服务网络租用的仓库和办公用房的租金和当地运输费;对企业在境外设立的售后服务网络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开发或购置费用等给予适当支持。支持比例不超过实际发生额的70%,单个企业支持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对符合范围开展商标注册、专利申请、质量认证、品牌培育活动的费用给予适当支持,支持比例不超过费用总额的70%,单个项目支持总额不超过20万元。
出口机电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公共服务平台,按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的70%给予资助。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一般不超过200万元。
(徐艳萍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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