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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闲话灌水 追逐时尚话题,共度开心时刻,体会生活点滴,分享精彩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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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IP: 218.2.28.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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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月前就已经交了辞职信,也在半个月前离开了公司。老板说工资和押金只能等到下个月发工资时再发给我。今天本来是发工资的时间,我就打电话过去问,她竟然说可以拿,但必须要签一份保证书,保证三年之内不得从事相关行业。晕。。我没有和这家公司签过合同,而且我也只是一个跟单文员而以。这样子也需要签这份保证书吗?这家公司是一个贸易公司,橡胶,塑料,五金,汽配,玩具等都做的。。你们觉得老板这样子做合理吗?有没有什么法律依据?请大家提点建议吧!谢谢!
上次我在这里发了贴子,各位朋友都赞成签了这样的保证书,拿了钱再说! 于是我第二天就过去那家公司,准备不和她们吵,去了直接签了保证书,拿了钱就拜拜的啦。 但事情并不是我们想像中那么简单。那天我去到,前台的小姐告诉我,要把之前没有交接清楚的东西再交接。晕!我不是已经把所有的资料交接给该公司所谓的业务主管了吗?后来才搞清楚,原来他说,国外的客户的联系方式不清楚,看不懂,要拿本子一个个的抄下来。我照做了。 后来叫我去人事部,人事部的小姐怎么变得这么客气了,问我离开公司这么久了,是否找到工作了?准备做什么?一大堆。。。后来我问她,我的工资可以拿了吗?她说,还没有那么快,你得写下一份保证书先,然后等你找到新的工作,要新公司做担保你三年之内不得从事相同行业。靠!真是欺人太甚了! 后来该公司的女老板出面了,工资我会发的,你先签了那张保证书再说!现在公司发现你还在和我们公司的客户联系。等你找到新的公司做担保我会给你工资,就那一千几百块钱!! 在这里,我想请教一下大家,如果你辞职了,你会不会跟你的比较好客户打个招呼?会不会给聊天工具给他,或手机号码之类的?因为他们查出来的证据就是我把我新注册的贸易通id给了一个客户。(忘了告诉你们,该公司的老板在我们辞职时,要收回平时大家使用的贸易通。) 不给钱没办法。半个月的押金,还有差不多半个月的工资。看来只能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去举报! 这里的工作人员看了我的工资清单,还有一张写着该公司欠了我多少钱工资的欠条,下面都有签了老板公司名字或公司的公章的!原来他们也大吃一惊,有这种事存在的?解除劳动关系当天应当发清工资,(我们是没有签劳动合同的,还有押了半个月的工资当押金,签三年之内不得从事相同行业,该公司的这些做法都是违法的)!这里的工作人员叫我做了一份笔录,说最迟三十天给我答复! 今天我一回到家里,劳动与社会保障中心的工作人员通知我明天过去保障中心和该公司的人事部人员协商解决!看来,钟落潭劳动劳动与社会保障中心工作人员办事真有效率!在这里也感谢他们一下! 这里还有一个问题,想请教一下大家,他说过去协商解决,只是拿回我该拿的工资就算了。还是要他们作出相应的经济赔偿?有没有这样子的法规? 来源:外贸实务论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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